守护校园安全 让他们向阳而行

  为进一步守护校园安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月26日,佳木斯市郊区爱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莲江口中学举办普法宣传讲座。在本次讲座中,主讲人从电影《第二十条》的片段切入,引起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关注,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从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家庭、社会、学校等多个角度,讲解校园欺凌的后果以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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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爱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志愿者 蔡悦:

  普法活动旨在提高学生对校园霸凌的认识,通过普法活动向学生普及校园霸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和危害,让他们明确什么是校园霸凌以及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样学生就能更好地避免和识别校园霸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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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江口中学的同学们在听讲座的过程中,聚精会神,认真倾听,与法官积极互动,现场氛围活跃,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讲座过后,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手册,让同学们对维护自身权益、远离校园欺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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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江口中学学生 孙悦心:

  在听完这次讲座后,我受益匪浅,认识到了校园霸凌的多种危害性。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团结友爱的校园中,应当拒绝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安全,不做校园欺凌者。如果是受害者,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如果是旁观者,要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解救别人。

 

  “蒙以养正,圣功也。”青少年阶段是一个人一生中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需要施以正确的教育、积极的引导。培育学生法治观念,使学法、懂法、守法成为学习文化课之外的自觉行为,让含苞的花朵成长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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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璐:

  希望通过此次讲座加强师生们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增强青少年文明守纪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孩子们,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校园欺凌往往源于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是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手段,爱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志愿者蔡悦对记者说:

 

佳木斯市郊区爱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志愿者 蔡悦:

  我们爱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来还会对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也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将开展心理关爱活动,针对监护缺失和困境中的未成年人,通过心理测量评估建立个人档案、心理访谈、心理咨询等方式,提供人性化的关爱,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合力才能共同守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希望他们长大后,想到童年,是快乐的,提到青春,是充满阳光的。面对校园欺凌,我们都要说“不”。

 

采  编:赵文嘉

责  编:崔 新

内容审核: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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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董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