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微访谈】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陈昭谈能力作风建设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扎实推进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深入开展,佳木斯行风热线暨党风政风热线特别推出“能力作风建设微访谈”,旨在生动展现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务实行动和积极成效,充分反映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气象,促进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助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树立佳木斯振兴发展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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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陈昭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高兴今天再次通过行风热线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为大家答疑解惑,首先在这里先介绍一下我们交警支队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接受各位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全省公安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密依托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等多项行动,锚定公安交管业务主责主业,把握节点、有序部署、统筹推进,不断推动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一、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强劲开局

  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作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交管铁军的关键之举,认真组织研究,细化工作举措,对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支队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专责推进交管部门能力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工作落实年”动员部署会议和推进会议,紧密谋划部署、强力组织实施。形成党委成员分兵把口、扛标主责推动的领导责任体系,重点任务督办提示、重点工作常态通报工作推进体系,量化任务指标、动态跟踪问效的考评督导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高起点推进、高标准落实。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全市交警系统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细化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以方案为基准,扎实做好工作指导推动,实现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三是扎实推进落实。“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支队紧盯目标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历亲为,班子成员分工推进,全过程指导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全警做到“人人担责任、人人有任务、人人扛目标”,以“开局即决战”的姿态,确保能力作风各项任务质效并进,坚决以实干为要促进能力提升。

  二、聚焦主责、多点发力,坚持业务融合扩大工作成效

  自全市公安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统筹贯穿全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同步推进,把坚持业务融合作为贯穿始终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推动“工作落实年”纵深开展。一是交通打击整治效能整体提升。以“九横九纵”内学校、医院、商圈、景点、交通枢纽、大型住宅小区周边为重点,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持续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劝导纠正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季节性交通特点,集中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超限等突出违法行为。二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现突破。通过“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区域交通路况提示,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企业开展“一盔一带 文明守法”赠送安全头盔活动,邀请媒体记者走进车管所实地体验和了解便民新举措。围绕公安交管宣传主阵地,不断创新和完善融媒体建设,传播交警正能量,进一步构建社会化宣传机制。通过“两微一抖”和视频号发布信息2200余条,阅读量达到410万人次 转发量50万人次。通过多角度、高频次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三是交管营商环境得到深入优化。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认领政务服务事项58项(行政许可类11项,公共服务类47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报送“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及时率100%;推行“新车上牌一件事”新举措,推广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形成电子驾驶证申请、审核、发证完整办公流程;进一步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为群众打造办事顺畅、安心、放心的良好办事环境。

  三、规范执法、从严治警,锻造过硬作风优化能力水平

  按照全省、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围绕“提能力、改作风、保稳定、促发展”核心,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四化”建设,为全市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队伍保证。一是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下发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标准、“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案件评查通报、关于规范民辅警执勤执法用语的通知等要求规定;针对民警日常工作执法疑点难点问题,依托法规释义、案例讲解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严防因民警执法不当产生涉警负面舆情;常态化做好执法教育培训,组织民辅警开展“交警网校”学习活动,落实实战与理论常态训练制度;二是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以执纪问责为落脚点,持续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周活动,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四严查四一律”专项督察及“八小时以外”环节监督管理力度。相继组织开展3期全警政治轮训暨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现场询问、实地督察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参训民警思想能力素质、政治能力素质、业务能力素质,教育引导民警在工作中要严守廉洁底线。三是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结合督导检查重点工作,累计深入基层开展现场督察126次,下发督察通报27期,以严格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严肃纪律要求、严守警纪铁规,提高公安内部管控能力,全力推动支队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监督问责工作取得切实成效,真正做到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

  2023年,支队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和战果,但是,我们也深刻意识到,面对新形势、新征程,我市公安交管工作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向上发展空间。下步,支队党委将坚决落实省厅、市局各项部署要求,持续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民警辅警密切关注的痛点难点;坚决以过硬能力作风,全力确保我市交通安全持续稳定,为佳木斯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提档升级”贡献公安交管力量,以优异成绩向省厅、市局党委交上满意答卷。

  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是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旨在纠正党员干部中的“四风”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纪律,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23年以来,交警支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常态化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惩处、全方位预防,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行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支队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纠正“四风”问题,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干部在工作中的不良作风。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高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效果。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纪律,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中的延误、推诿、拖延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去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排查整治典型问题

  通过摸底排查,我们建立了典型问题台账,及时展开整治工作,对问题典型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教育等。这些典型问题的整治,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使其他党员干部能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作风。

  二、 优化改进了工作方式

  在整治四风和作风纪律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实际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我们注重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作风素质,加强交流学习平台的建设,促进干部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三、提升了工作效率

  通过整治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繁琐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结合公安部“放管服”工作,针对具体问题,我们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干部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任务,提高了工作质量。

  四、加大了监督力度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我们加大了对干部的监督力度。通过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完善干部奖惩制度,确保干部的工作纪律和作风纪律。

  今年,我们重点通过四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支队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渠道作用,在媒体公布监察室举报电话、在支队机关设立投诉举报箱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把关,确保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密切关注各新闻媒体、网站论坛等的举报和曝光,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支队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优化行政流程,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实时监督。分级、分类、分项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从制度机制上防止行政执法的选择性和倾向性。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建制度、堵漏洞,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坚持 “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 “四风”问题突出的,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实的“四风”问题,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或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教育提醒。支队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集体谈话、个别约谈、写检查等第一种形态方式,抓苗头治理,防患于未然。经常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多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从而增强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打消其侥幸心理、观望之想。 

  今年,我们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一抓到底。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警系统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的监管,细化任务,严格目标考核,推动任务落实。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和协调推动作用,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监管督促,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我们也诚邀广大听众广开言路,积极提供谏言线索,监督、帮助我们的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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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编:文赫旋 袁 璐

责  编:崔 新

内容审核:侯和鹏

发布审核:付旭红

统  筹:陶 毅

监  制:董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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